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增强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的意识,经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2016年述责述廉对象为以下11名科级领导干部:
1.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6人)
大寨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 飞
农林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全社
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穆海军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淑茹
安监局局长 陈印科
城改办主任 马 烽
2.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2人)
卫计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范 军
水务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 赵 军
3.基层站所负责人(3人)
公路管理站站长 王建利
河务工作站站长 李新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吴晓峰
为全面了解述责述廉对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87018895
电子邮箱:ylqjjw@126.com
中共杨陵区纪委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