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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办理须知

受理窗口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窗口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实施依据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杨管发〔2014〕8号)

申报条件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人口和城镇非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医保证(合疗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3.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医保经办机构公章);

4.如需他人代办,需提供参保人员委托授权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参保人员社保卡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