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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须知

受理窗口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窗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窗口

承诺时限

即时办理

实施依据

《关于规范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杨社保发〔2017〕3号

申报条件

杨陵区行政区域内城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镇各类企业参保职工、参保城镇居民

办理材料

1.符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户籍迁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异地工作证明(包含异地工作地点、原因、时间等)。

4.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提供我区二级医院出具的《双向转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