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杨凌示范区考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外事交流中心关于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类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圆满完成考试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杨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考生全部纳入健康管理,考前14天每天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本人工作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应如实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及《杨凌示范区2020年卫生健康类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瞒报、虚报个人旅居史和健康症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属于以下情形的,视情况确定是否参加考试:
(一)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结束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及居家隔离14天后,持考前3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参加考试。
(二)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痊愈或能排除传染病的,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以参加考试。
(三)外地来陕返陕考生,必须提供考前3天内由本省三级医疗机构或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健康证明。
(四)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二、考前准备
(一)考生考前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注意事项和要求,参加考试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及《杨凌示范区2020年卫生健康类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参加考试,考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考生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室前要准备充分,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
(二)加强宣传引导。考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多种方式告知考生应注意的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由考试办公室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确需参加考试的,纳入杨凌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考前14天内不到外省、尤其高中风险地区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经专家评估允许考试后,方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认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健康码为红码、开考时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相关症状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做好考务工作人员健康排查。既往14天健康状况及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调查,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考务工作:确认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四)布置考场:纸考试室座位安排间距不低于1米。
三、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管理
(一)考点设置正常进出通道、备用进出通道及体温检测点、候检棚、复检室、防护隔离区、隔离考场、完善的卫生间洗手设施,充足的防疫用品(消毒液、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
(二)布置考场。控制考场人员密度,考场内考生横向、纵向间距原则上不低于1米。
隔离考场的要求:辖区纸考室试6个,设隔离考场一个,隔离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要求布置,采用四角排位的方式。隔离考场设在相对独立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设置明确标识,在距离隔离考场周围3米以外划定警戒线。
(三)考生需提前一小时、考务工作人员需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考点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健康绿码并测量体温,手部酒精消毒,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有序错峰分流从进出专用通道进入考点校园,非考生和相关考务工作人员一律严禁进入考点校园;在校园缓冲区等候进入试室。对体温高于37.3℃的,立即由备用通道进入至候检室,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不得进入考场,由疾控工作人员进行下一步应急处理。在进入试室的大楼入口进行身份证、准考证查验,体温二次测量、核验健康码,《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1)和《杨凌示范区2020年卫生健康类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将记录表和承诺书交工作人员存档。
(四)考场消毒:考前,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并对试室进行通风,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试室前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用试室备用免洗洗手液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前及每轮考试结束后,对考场进行预防性消毒,尤其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对机考试室的鼠标、键盘、桌面、椅面使用含75%酒精或棉片消毒,保持考场及考务办公室开窗通风。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记录。严格落实垃圾处置要求。医用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
(五)组织开展考场疫情防控巡查,督促指导进入考试区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及时对考生进行疏导、分流,保持安全距离。
(六)所有进入考场考生、考务工作人员逐人进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七)所有考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考生(或考务工作人员)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由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留置观察点,为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由考场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二)医务人员对异常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询问,分类进行处置:
1、如果确认体温≥37.3℃时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
2、如果确认体温≥37.3℃时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但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安排其经备用通道至隔离考场考试;
3、如果确认体温低于37.3℃且无其它可疑症状的,可进入或返回考场继续考试。
(三)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四)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
附件:1、健康监测记录表
2、杨凌示范区2020年卫生健康类考试考生承诺书
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姓名(本人签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居住地(县、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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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温”填水银温度计腋下温度,症状填写相应情况:包括寒战、咳嗽、咳痰、咽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黄疸等或无。
附件2
杨凌示范区2020年卫生健康类考试考生承诺书
各位考生:
你好!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若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后果,你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1、你14天内有无北京市、湖北省、辽宁省,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旅行史、居住史、途径史?
是○ 否○
2、你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有接触?
是○ 否○
3、你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无北京市、湖北省、辽宁省,或其他有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是○ 否○
4、你前14天内身边是否有聚集性发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是○ 否○
5、你最近有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6、你14天内是否由外地(含境外)返陕?如是,是由 返陕。
是○ 否○
郑重声明: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考生姓名: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