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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印发2021年爱国卫生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提升我区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现就我区2021年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健康杨陵建设为平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发挥卫生先进单位(村)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为杨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创建范围和任务

辖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入区企业、驻区企业,特别是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爱国卫生建设有一定成效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可参与创建活动。

1.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年内全区拟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0个(在示范区级卫生先进单位里推荐上报),示范区级卫生先进单位11个(在区级卫生先进单位里推荐上报),区级卫生先进单位8个。

2.卫生文明村镇创建。年内五泉镇、揉谷镇拟创建国家级卫生镇,在示范区级村镇里推荐上报省级卫生村10个,在区级卫生文明村里推荐上报示范区级卫生村9个,区级卫生村6个。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创建申报阶段(20216月23日前由各创建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规划和实施意见,报区爱卫办审查。

第二阶段规划完善阶段(2021624630日由区爱卫办组织,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各创建单位修改完善创建规划,完善创建方案,落实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2171—920日)由各单位依据创建规划,细化任务,明确专人。在创建活动中按照卫生文明村镇、卫生先进单位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21920—930日)由区爱卫办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创建规划,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出区级、示范区级卫生先进单位。依据评比结果,由区爱卫办推荐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卫生村镇。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全区的创建工作实行逐级申报制度,未申报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的单位、村镇可申报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已申报且命名的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可申报示范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已申报且命名的示范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可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已申报且命名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可申报省级卫生先进示范单位。

(二)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1.创建省、示范区、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申报报告。(红头文件

2.已获得的省、示范区、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镇命名文件。(复印件)

3.本单位(村镇)申请验收的请示。(红头文件)

4.本单位(村镇)简介,包括单位(村镇)性质、职责、职工(人口)数、工作内容、地址等。

5.本单位(村镇)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6.本单位(村镇)创建工作总结汇报。

7.本单位(村镇)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卫生清洁制度,控烟制度,传染病防治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

8.本单位食堂卫生合格证,人员健康证等。(复印件)

、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文明村镇的现实意义,要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凡申请创建的单位,要向区爱卫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于6月23日前报区爱卫办。

(二)各创建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成立本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切实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为创建工作的开展做好保障,并定期向区爱卫办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区爱卫办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凡在创建活动中敷衍了事,工作不扎实的,将取消创建资格,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杨陵区爱卫办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