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陕V杨陵环罚〔2024〕6号 |
案件名称 |
杨凌示范区农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案 |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
91610403088120612D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贺群凯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在自贸大街西段智慧农业示范园南侧建成一条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建设了密闭式储料间及三级沉淀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案件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 交办问题 |
立案时间 |
2024年2月5日 |
罚款数额(元) |
人民币66568.46元 (大写:陆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圆肆角陆分)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一)类第1条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8日 |
案件类别 |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类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