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解除扣押决定书
陕V杨陵环解查(扣)字〔2021〕3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杨凌CBE隧道模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HILIPPE.JACQUES.SAMAM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4036779022416
地址: 杨凌示范区城南路火炬创业园
我局于2021年7月6日依法对你公司(模具生产线车间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烟气回收设施集烟罩未按规定放置于焊接点位处,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的行为。)作出扣押决定书(陕V杨陵环查(扣)字〔2021〕3号),因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扣押。
请你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扣押清单》到杨陵区生态环境局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 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