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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杨凌帝隆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V杨陵环罚〔2024〕16号

案件名称

杨凌帝隆塑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未对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开展自行监测案

违法企业 证号/代码

91610403MAB2MJKN66

法定代表人/责人姓

钱利兵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4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检查时,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2022年、2023年的环境监测报告。

2024年5月6日,我局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2022年、2023年未对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无组织废气开展自行监测。

案件来

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监督帮扶检查组

交办问题

立案时间

2024年5月15日

罚款数额(元)

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三)大气污染防治类“6.条、《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一、一般规定中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六)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杨陵区财政局罚没专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1日

案件类

涉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