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单位(个人)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 日期 |
杨卫公罚﹝2022﹞第3号 |
杨凌阳光假日 酒店 |
警告;罚款 |
警告,罚款金额1000元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对酒店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音、公共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杨陵区卫生健康局 |
2022-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