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9日杨陵区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6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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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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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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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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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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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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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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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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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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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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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火炬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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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玖益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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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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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南路火炬创业园H区5号,项目租用杨凌示范区城南路火炬创业园H区H1、H3、H8号厂房和H5办公楼的一层进行生产办公。
根据现场踏勘,以租赁厂房为界,项目正南方向58m为滨河东路,西南侧29m为杨凌玖捷机器人有限公司,东南侧29m为杨凌瑞丰公司,西侧20m为杨凌CBE隧道模具有限公司,北侧80m为杨凌圣妃乳业有限公司,东侧25m为杨凌奇异果酒业。本项目主要为陕西千亿羊奶工程所需包材的配套项目,奶粉铁罐、塑料盖、塑料勺子、包装纸箱的生产与销售,项目总投资1.0亿元,分三期投资。首期制罐厂生产与销售投资3000万元,第二期塑料、塑胶制品生产与销售投资3000万元,第三期纸制品生产与销售投资4000万元。本项目营业执照见附件3。本次评价只对首期制罐厂工程进行评价。项目环保投资2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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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杨凌示范区域南路火炬创业园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本次建设仅在已有厂房内安装设备后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1.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
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设备等,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项目施工场地条件良好,这些废气可得到有效的稀释扩散,能够达标排放,因此其对环境影响甚微。
本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设备安装,且规模较小,施工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1.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用水为工人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手等杂用水。废水利用园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当地水环境造成影响。
1.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将使用的施工机械如:运输车量、钻机、电锤、电钻等设备,这些噪声源强在70~100dB。设备均位于车间内,经墙体隔声20dB(A)、距离衰减后,预测施工期施工噪声的影响,根据预测情况,施工过程中机械昼间噪声在局里施工场地3.5m处可以就达到标准限制。从项目外环境可以看出,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为了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②在施工期时,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加强机械设备日常润滑维护等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午休时间开工。
②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③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不得随意扔、丢,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
④加强管理,并与周围单位进行及时沟通,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污染纠纷。
综上所述,建设施工方应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精心布局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并根据上述建议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可有效防止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出现,上述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为设备安装阶段产生的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弃物部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2.1 大气污染影响分析
(1)生产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补涂过程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补涂和烘干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内使用“UV光解+活性炭”二级处理,去除效率约为90%。废气经光氧化催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治理后,全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1)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员工食堂,员工食堂油烟产生量为5.09kg/a,产生浓度为2.12mg/m3,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已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量为2.04kg/a,排放浓度0.85mg/m3,可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 水环境影响分析
经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为240 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总氮、总磷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来自剪板机、封罐机、码垛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0~80dB(A)之间。项目生产设备均为昼间运行,夜间不运行。设备设减振垫、采取低噪声设备后,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厂房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周围主要为已有的企业,无环境敏感点,项目经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噪声影响。
2.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丝、废边角料、废容器罐、废涂料桶以及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办公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分类收集和外售综合利用的原则,具体处置方式如下:
一般工业固废统一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涂料桶以及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本项目拟设置1间10m3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H1仓库西北角。可购置加盖的危险废物收集箱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并单独存放。堆放时宜按危险废物种类分类堆放。可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包装,减少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起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作用。防治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应没有裂缝,保证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10-10cm/s。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放。盛放的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应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设专人管理,根据贮存情况定期清运。危险废物的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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