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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19712日—2019718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回收废旧蓄电池仓储及中转项目

杨凌工业园常青北路1号腾远公司院内

陕西龙盛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本项目位于杨凌工业园常青北路1号腾远公司院内,用地性质为工矿用地本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及中转项目,租赁腾远公司厂房总面积275m2,用于废旧电池贮存和办公。建成后年回收、暂存废旧铅酸蓄电池3000吨。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回收的废旧电池可能会出现密封阀或壳体破损,从而产生硫酸雾。项目在破损电池贮存间设置负压抽排风系统,硫酸雾由负压抽排风系统收集,经碱性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本次评价采用AERSCREEN预测模式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分别进行预测,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无组织面源排放的硫酸,Pmax值为1.0%Cmax4.0ug/m3。项目硫酸雾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预测浓度均满足GB30484-2013《电池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有组织5mg/m3,无组织0.3mg/m3。),项目硫酸雾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碱性喷淋塔碱液更换产生的酸碱废液和生活污水。碱性喷淋塔中吸收碱液约每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出的废液量约3m3,污染物为吸收的酸雾,以pH计,与破损电池泄漏的电解液一同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依托租赁的腾远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项目运营期污水去向合理,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来自于装卸过程中叉车噪声,噪声源强约80~85 dB (A),经预测,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各厂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破损电池泄漏的电解液、废拖把等清洁工具和生活垃圾。

破损电池泄漏的电解液进入应急池收集,最终与废旧电池一同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厂房地面清洁使用的拖把等清洁工具,可能沾染上破损电池残留的电解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去向明确,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