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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杨陵区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18年12月6日杨陵区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3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9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

构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环保家具生产加工项目

杨凌工业园区

杨凌博鑫佳美家具有限公司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杨凌工业园区内,租赁杨凌兴中门窗厂厂地面2688 m2,租赁面积原有建筑面1291 m2,本项目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均依托原有,不再新增建筑物。项目购置精密锯、封边机、石材切割锯及其附属设备,年产橱柜3000套,产值可达400万元。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6.87%。

一、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租赁杨凌兴中门窗厂厂地面积2688m2,租赁面积内原有建筑面积1291m2,本项目车间及其他辅助设施均依托原有,不再新增建筑物,本项目施工期仅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对环境的影响为暂时性影响。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施工建设,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遗留环境问题,且施工期间未收到周围群众的投诉。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车间粉尘

本项目工艺粉尘拟采取由集尘罩收集后经管道由风机引入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外排,经该环保设施处理后,工艺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采取的除尘系统装置技术成熟,且有大量成功案例,因此具有可行性。

(2)有机废气

根据污染源核算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13.8kg/a,产生速率为0.023kg/h(封边工艺按照每天2小时,年生产300天计算),本次评价要求在封边机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含非甲烷总烃的气体,收集的含非甲烷总烃气体经过“UV光催化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其余20%无组织排放,UV光解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为80%,根据《上海市工业固体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引》,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去除率在90%以上,本次评价保守考虑,取90%。设计风机风量为2000m3/h,则项目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为0.22kg/a,排放速率为0.0004kg/h,排放浓度为0.2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2.76kg/a,排放速率为0.0046kg/h。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有机物排放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采用灌装液化天然气为燃料,液化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经燃烧排放的废气量很小,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为1.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低于2.0mg/m3),经处理达标的油烟废气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石英石台面加工过程使用湿法加工,切割废水量为9.83m3/a,废水通过车间地面设置的沟槽流至沉淀池,经沉淀池自然沉降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废水

①污水排放情况

项目运行期间排水量为258.8m3/a,主要包括食堂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和未预见废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洗漱废水、未预见废水混合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之后排入渭河。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强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精密锯、封边机、切割锯、磨边机、风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其噪声值为7590dB(A)。本项目将设备安放于生产车间内,并对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措施,经过采取降噪措施,噪声值可降低15~20dB(A)左右。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废油脂、化粪池污泥、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沉渣。

(1)职工生活垃圾、废油脂、化粪池污泥

项目用工人数为20人,每人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0.8kg/人/d计算,产生量约为4.8t/a,生活垃圾放置在垃圾箱中,定期清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废油脂的产生量按消费总量的10%计算,项目共产生废油脂量为0.018t/a,食堂产生的废油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文件要求妥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用容器盛放,收集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0.5t/a,委托社会单位清掏后交农户用于农田施

(2)除尘器收尘、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量为0.13t/a,清理后直接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为1.78t/a。分类暂存于项目库房,定期外售。

(3)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热熔胶为粒状或棒状颗粒,采用袋装,废包装袋约为10kg/a,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木材车间,定期由供货单位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置。

(4)沉淀池沉渣

项目年产生沉渣量约为0.5t/a,定期清理后直接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

(5)废活性炭

本项目废活性炭产自活性炭吸附装置。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弃活性炭量为0.05t/a,废弃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所列“HW08,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为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