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杨陵区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公开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公示期限: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3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9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
01 |
艺优展台展柜生产线项目 |
杨凌示范区小康西路福锦米业公司院内 |
杨凌艺优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杨凌艺优展览展示有限公司注册于2019年1月,租赁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小康西路福锦米业公司院内标准化厂房165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建设一条会议展示的展台展柜生产线,主要生产展台、展柜,购置木工精密锯、木工雕刻机、空气压缩机、二氧化碳保护焊、切割机、除尘等设备,年设计生产展台350个、展柜3万个。项目总投资500万,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2.4%。 |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小康西路福锦米业公司院内建成的标准化厂房,施工期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本项目对施工期不作分析。 1、下料、雕刻粉尘 木板下料、雕刻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根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上册2011锯材加工业产排污系数表”,计算项目粉尘的产生量,产品按最大最厚规格估算量约为2121m3,则产生粉尘量为0.68t/a,产生速率为0.28kg/h,产生浓度为9.33mg/m3。 本项目拟在下料区、雕刻区通过5个管道连接口收集(风机风量30000m3/h计,收集效率为70%,处理效率为90%),收集后的粉尘用一套脉冲式除尘器集中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则粉尘排放量为0.048t/a,排放速率为0.007kg/h,排放浓度为0.22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204t/a。 2、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使用的焊机主要为二保焊等。根据《焊接工业的劳动防护》等相关资料,实芯焊丝焊接烟尘产生量为5~8g/kg焊材、按1kg焊条产生7g(平均量)烟尘计算,本项目建成后焊丝使用量约为0.3t/a,年产生焊接烟尘0.0021t/a,产生速率为0.0014kg/h。 根据类比调查资料,焊点的烟尘产生浓度为2.0~3.0mg/m3。产尘点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率达70%,除尘效率取值90%),则烟尘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078t/a。 3、切割粉尘 切割粉尘主要来自切割机产生的粉尘,原材料中方管等根据不同工件的精密度要求,采用切割机进行切割,切割烟尘主要为金属粉尘,参考《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许海萍等)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粉尘的产生量按原材料的0.75‰算,本项目年用方管20t,年产生金属粉尘为0.015t,在产尘点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率达70%,除尘效率取值90%),则粉尘经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后无组织排放量为0.0056t/a。 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大的影响。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本项目污水产排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在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包括日常生活排水、清洁卫生排水等,其产生量为252m3/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渭河。 (2)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陕西福锦米业有限公司化粪池。目前陕西福锦米业有限公司化粪池容积27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在此区域的生产人数为200人,按照《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943-2014)计算,50L/人·d,该区域目前最高日用水量为10m3/d,按排污系数0.8计,则目前化粪池已收纳的污水为8m3/d,富余收纳量为19m3,本项目废水的日排水量仅为1.05m3/d,因此化粪池的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 (3)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区位于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本项目外排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采用A2/O处理工艺,日处理2.5万m3污水,已于2004年11月建成投入运营,出水水质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达到一级排放标准。二期工程已于2011年8月建成投入运营,工程采用“均质水解池+初沉池+A2/O+二沉池+消毒”工艺。目前,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6.5万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0.5m3/d,处于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范围内。因此,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综上所述,在上述前提下,本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与声级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包括木工精密锯、木工雕刻机、空气压缩机、二氧化碳保护焊、切割机等,噪声源强一般为85~90dB(A),经采取基础减振、专用设备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可使声源源强降低30~35dB(A)。通过声环境影响响预测可以知道,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昼间可以达标,但生产区内噪声值较大。评价提出如下降噪措施: ①各类生产设备选用高性能,高效率、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合理的安装,合理布局噪声源(如尽量远离项目附近敏感点),置于车间内并采取相应的隔音措施。 ②从治理噪声源入手,在噪声级别较大的设备,如空压机等设备基础进行隔音减振防噪处理,如将设备设置独立的专用机房,安装减震基座等。 ③用隔声法降低噪声:采用适当的隔声设备,如隔墙、隔声间、隔声罩、隔声幕和隔声屏障等,能降低噪声级20-50分贝。 ④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⑤加强厂区内绿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条件下尽可能栽种花草树木进行厂区绿化,增加实体围墙以减小厂界噪声值。 ⑥交通噪音源的控制,禁止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鸣喇叭,限制厂区内机动车的车速,避免机动车辆夜间运输。 通过采取上述各项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距离北面160米处的董家庄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机油。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将生活垃圾储存于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将生产过程中产生边角料和废木屑定期收集,分类存放在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可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将废机油及时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要求定期检查、评价危废暂存环节防渗措施执行情况,实现全公司危废暂存全程受控,及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落实危废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危废暂存和最终处置全程受控,去向明确。 同时,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本次环评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转移。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木屑、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等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相关规定处理。 (2)危险废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目前现有工程危险废物管理已采取以下措施: ①项目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 ②厂区内设置危废暂存间,防风、防雨、防晒,且避开了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区,地面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表面无裂缝; ③本项目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且储存容器完好无损,每年由有资质单位清理一次。 为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处置相关要求,评价要求本项目在实施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对危废暂存管理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①危废暂存间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暂存容器上应清楚地标识其理化特性; ②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严格规范危废清理操作,贮存清理废物,一律按危废处理。 ③设置危险废物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入库和出库情况,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登记危险废物的转出单位、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类型、最终处置单位等。 在切实采取以上危废暂存、处理及管理措施后,可有效防止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