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2019年4月14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公示期限: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件 |
1 |
年产5000吨新型环保聚乙烯管材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固废) |
杨陵区博迪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陕西博迪森实业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 |
杨政环批复〔2019〕33号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