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和装修产生的固体废物。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1)扬尘
根据在市政施工现场实测资料,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5m/s的情况下,有如下结果:
①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上风向对照点的2.0~2.5倍;
②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为其下风向150m,被影响的地区TSP平均浓度为0.4mg/m3,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1.3倍;
③有围栏对施工扬尘相对无围栏时有明显改善。
评价要求项目施工期间设置防护围栏,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土方,将建设期间扬尘产生的影响降到最小。同时施工期造成的扬尘污染是短期的、局部的影响,工程竣工后即可消失,施工扬尘在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工地扬尘是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空气污染源,按照《陕西省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陕政发〔2018〕16号)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铁腕治霾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杨管发〔2018〕3号)其他相关要求,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制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防治理知识培训,未培训的而严谨上岗。
②运输车辆必须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建筑材料,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的装载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加以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洒落。
③在建工程施工此案长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
④坚持文明施工,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篷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料场应选在远离周边敏感点的背风向。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并安排专人每天进行道路的清扫和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工地周围的道路应保持清洁,若发生建材或泥浆洒落、带泥车辆影响路面整洁,项目施工单位有责任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清扫。
⑤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工。针对地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进行合理调配,对其它将来可以利用的土方,选择合适地点堆存,如遇大风扬沙等恶劣天气,尽量暂停施工。
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⑦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⑧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查渣土车沿途抛洒,在建筑工地集中路段设置拉土保洁指定通道,规定时间、路线、流程进行拉土作业。
⑨严格管控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扬尘排放质量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的防治联动制度。
⑩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使施工期场界扬尘排放限制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制》(DB61/1078-2017)中规定的限值的要求,即土方及地基处理工程时,场界TSP的小时平均浓度≤0.8mg/m3;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工程时,场界TSP的小时平均浓度≤0.7mg/m3。
(2)施工机械废气及装修材料运输车辆废气影响分析
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有CO、NO2、HC等污染物。这些废气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为非连续性的污染源,评价建议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2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禁止鸣笛。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汽车尾气是短期的,随着运输作业的完成,汽车尾气也随之消失,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
施工高峰期按50人,按60L/人·d,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0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SS等,生活污水通过新建简易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现场清洗、各种施工机械冲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含有油污、泥砂和悬浮物等,日最大产生量约3.0m3/d,该部分废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然后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有挖掘机、装载机、振捣棒、电锯、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级在86dB~103dB之间。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300m,夜间仍出现超标现象。
为了进一步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半个城村的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治理措施:
(1)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禁止在午间(12:00 至14:00)、夜间(22:00 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时,应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应当向周围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夜间施工批准文号、夜间施工起止时间、夜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中考、高考期间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除抢修抢险外,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噪声较大的设备电锯、切割机等布置在远离周边敏感点一侧,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噪声级较大的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影响周边住户休息;采用防护距离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区较远处,保障居住区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施工运输期间应尽量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午休时间和夜间休息时间。
(3)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空压机、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在使用时,应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隔声罩或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
(4)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尽量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由于项目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较短,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工程施工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短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施工期结束后,上述影响即消失。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来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装修废料等等。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8kg/d·人计算,则产生的生活垃圾为40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外运处置。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油漆桶等,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严禁露天堆放,避免随雨水外溢造成水体污染事故。
由此,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废都将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营运期间产生大气环境方面、水环境方面、声环境方面、固体废物方面的影响,下面就这些方面分别进行描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由生产工艺流程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料和树脂胶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
(1)有组织废气影响分析
1)达标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①非甲烷总烃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1~4#),有组织排放速率为0.04~0.12kg/h,排放浓度为5.14~11.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中15m排气筒下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光氧催化原理为:工业废气利用排风设备输入到本净化设备后,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C光束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达到净化的目的.
活性炭吸附法是有机废气处理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活性炭由于对有机物具有较大平衡吸附量,而且吸附能力强,被广泛用于工业有机废气的治理,采用比表面大的活性炭,增大有机废气与活性炭的接触面积。活性炭吸附法适用于大风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处理。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无显著影响。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具有运行稳定,成本低能耗低,处理效率高。启动快等特点,设备总投资为80.0万元,因此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②切割粉尘
切割采用湿法加工的方法,粉尘排放量可降低80%,排放量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并加强车间通风后,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湿法切割可从源头上减少粉尘的产生量,相比于末端处理,具有经济可行性,处理措施可行。
③油烟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楼顶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为0.85mg/m3,处理效率≥65%,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相关要求。
油烟净化器是利用密集的导油翅片或芒刺电晕板,利用带电粒子和离子与零电位吸附体之间的电荷镜像力增大除尘效果,以吸附烟雾中的烟尘粒子来达到净化目的,运行稳定,成本低能耗低,处理效率高,设备总投资为5.0万元,因此本项目食堂油烟治理措施可行。
(2)无组织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排放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对营运期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EPA估算模式SCREEN3。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给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排放量为5.16m3/d(1584.0m3/a),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16m3/d,项目周边排水管网已配套到位,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于2004年11月正式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量2.5万t。位于示范区东南角的渭河北岸,南距渭河400m,西邻新桥南路,南邻滨河东路,东为示范区供热中心。2011年8月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试运行,采用A2/O工艺,处理污水规模为每日4万吨,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本项目区域在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污水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水量份额较小,排放废水水质简单,故可接纳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项目污水水质为低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会对进水水质造成严重的冲击,因此本项目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经处理后废水对项目周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可降低15~25dB(A),本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根据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要求,所以项目运营期间,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废活性炭,以及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油脂。
(1)废活性炭(HW49)
本项目拟用活性炭吸附非甲烷总烃废气,根据工程分析,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8t/a。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再生。
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本次环评要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5号令)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转移。
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应设专用存储装置;
②危险废物暂存处设于厂房内角落,设立围挡并有明显标识,专人看管;
③对危险废物特定容器收集,并对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贴上危险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
④不能兼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⑤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工作,并安装摄像头,专人监管;
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及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
⑦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处,定期返回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⑧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等,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7.5t/a,集中收集后,定点存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废料及不合格产品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料产生量为1.8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
(4)废油脂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油脂约为0.75t/a,废油脂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
(5)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0.2t/a,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
(6)沉淀池沉渣
沉淀池的沉渣主要是切割产生的碎屑,产生量为2.88t/a,需要定期清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处理。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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