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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撤销备案信息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审核同意以下诊所撤销备案,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撤销备案: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地址

法定

代表人

主要

负责人

撤销备案时间

1

杨凌陕昕家康中医诊所

PDY70694461110117D2222

杨凌示范区穆家寨路沁园春天E109号商铺

师万科

冯彩琴

20240802

 

 

 

杨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