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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5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201975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公示期限:201975日—20197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8

 

 

序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批复文件

01

食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表 (固废)

杨凌示范区滨河路东路4

陕西荣飞食品有限公司

杨政环批复〔20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