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杨陵区环保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公示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2019年4月3日杨陵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限:2019年4月3日—2019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