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保证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2019年7月11日杨陵区生态环境局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公示期限: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7(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45819
联系地址:康乐路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件 |
01 |
工程防护产品加工项目 |
杨凌示范区五胡路东段杨凌天赐丰机械实业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
陕西舟正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杨政环批复〔201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