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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淡鹏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王耀文、李玲、牛永强、徐茹侠任副组长,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其它股、所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区财政工作实际,突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会计相关新制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管理制度、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方面,公开内容形式较为单一。 二是信息动态报送意识较薄弱。以致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版面不够新颖。 三是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信息提供、审核、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财政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