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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淡鹏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王耀文、牛永强、李玲、徐茹侠任副组长,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其它股、所室(下属事业单位)配合,负责我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市重要财政政策、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财政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财政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下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的专业性过强,不够通俗,方式不够多元,载体不够完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行充分沟通,坚持实事求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办理的区人大十届一次会议第65号提案《关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参照乡镇执行的建议》答复情况具体如下:关于建议街道办事处干部应与其他乡镇一样,享受乡镇干部补贴,我局及时与协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和研究。《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38号)就实施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全省乡镇(不含街道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上级政府因工作需要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陕组通字〔2019〕173号)再次明确实施范围为“全省乡镇(不含街道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上级政府因工作需要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现有政策规定下,街道办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未纳入实施范围,因此也无法享受乡镇补贴。下一步,针对代表建议事项,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将积极向省级职能部门进行报告,争取政策支持。将提案办理结果以书面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李晓霞、刘保森委员,并征求委员意见。

    我局办理的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1号委员提案《关于将火龙果、无花果种苗保险纳入水果制种保险杨陵区级财政补贴范围内建议》答复情况如下:火龙果和无花果是我们示范区近年发展的新的农业产品,因为关中地区并非该品种的主产区,目前还处生产初期和推广阶段,针对火龙果和无花果在关中地域生产种植的保险现在还没有匹配的保险条款,农产品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保险保障的需求是有一定差异的,我们目前正在不断跟进产业发展,探索研究和我们示范区火龙果和无花果制种产业适配的保险方案。将提案办理结果以书面正式文件形式送达李团辉委员,并征求委员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