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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单独二孩的政策是什么?

来源:杨陵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10-04 10:30

1、什么是单独两孩政策? 

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单独两孩政策适用范围须同时符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①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 

②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③夫妻双方户籍在我区或一方户籍在我区。 

3、单独家庭是否一个子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①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含非婚生育子女、收养子女); 

②夫妻双方原生育子女但未存活的不计算子女数; 

③再婚夫妻再婚前原有子女数合并计算。 

4、夫妻一方是否独生子女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①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②本人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申请生育子女前死亡;③本人的父母没有收养子女。 

夫妻一方是否为独生子女按事实认定,其父母是否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作为申请再生育的前置条件。 

5、单独两孩申请人需要准备的哪些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②申请生育的本人及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相关独生子女证明; 

③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籍地(常住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6、单独两孩政策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生育条件的夫妻,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审批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核实,区人口计生局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二孩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二孩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7、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相关政策衔接有哪些?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依法作出的党政纪处分和行政行为仍然有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违法行为仍然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仍然按照省《条例》奖励扶助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分两种情形:1.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家庭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生育两孩的,自申请之日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废止并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2.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单独家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奖励待遇又申请生育两孩的,按照省《条例》的规定,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