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依据中、省、示范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我区印发了《杨陵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我区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具体政策措施,规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与原“城居保”政策相比,实现了四个增加一个提高:
一是增加了缴费档次。在原来缴费档次设定100元至1500元11档的基础上,增设2000元的缴费档次,统一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二是增加了缴费财政补助。年缴费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
三是增加了基础养老金补贴。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财政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
四是增加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即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区参加城居保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可以享受到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12倍的丧葬补助金,据测算,2014年死亡的参保人员最低可以享受到1260元的丧葬补助金。
五是提高了基础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区人社局 党新科 薛富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