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杨陵区完全失地村失地农民
政策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即每人每月100元)。
办理程序:凡已满55周岁(含55周岁)的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的男性,统一在本村填写《杨陵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养老补助申领表》,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经村委会审查公示,镇办审核盖章后报区经办中心初审后,报区人社局审批,经办中心于次月兑付社保补助资金。
资金发放途径:通过银行卡每月发放到人,实行社会化发放。
承办单位:区人社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咨询电话:8701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