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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户供养救助政策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21 09:54

申请条件:具有杨陵区农村户口,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享受: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义务人无赡养能力的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人;(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各类残疾人。

政策标准:2015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6000人/年,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5500/人/年。

申请程序:本人申请(本人无法申请的,可由村组或其他村民代替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上报镇审核(村委会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审核结果和有关材料)→区民政局审批决定→对批准享受五保待遇的村民,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落实五保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书面说明理由。

资金发放途径:区民政局统一发放个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