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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08 16:21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  

办理程序及时限: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每年930日前,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学生提交《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批表》,然后由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将提交申请的学生名单提交至学校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告栏或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通过集中发放的形式发放。  

提交资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审批表》。  

资金发放途径:银行卡发放。  

承办单位:杨陵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01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