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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政策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07 10:42

享受对象:杨陵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抚恤或补助,未领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或未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政策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每服役一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23.1元。

办理程序: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查档证明信)到所在镇(办)申请,填写《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个人自愿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待遇申请后由镇(办)初审,上报至区民政局审批。

查档证明信为申请人丢失退伍证的情况下由我局开具的有效证明。  

资金发放途径:区民政局统一发放个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