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街道硬化、村内小型水利、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村内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绿化、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筹资筹劳标准:按《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年筹集资金按本村总人口计算,人均筹资当年最高不得超过40元;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对规定范围内的筹劳折资标准,统一按照每个工日40元标准折算。
奖补标准:由财政按村民筹资筹劳数为基础,财政给予定额奖补。各类奖补资金与村民筹资一起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申报程序:按照村级决策、镇办审查、区级审核的程序:村提出申请→镇办财政所进行审查→上报区级财政、农业部门并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的项目汇总上报示范区审批备案,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承办单位:区财政局咨询电话:8701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