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作用,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形: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2.非法采砂、强占采砂场地、垄断采砂市场、强迫交易、无证开采、滥开滥采或非法占地洗沙、盗采河沙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聚集在社区街道、街头巷尾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街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4.在工程建设、市场流通、交通运输、信息网络、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市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5.在校内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组织、操纵、胁迫、教唆、引诱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黄赌毒”“盗抢骗”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6.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7.其他涉黑涉恶类型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须知
1.无需多头、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对涉及新型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已达个人非法目的和不合法利益。
3.如反映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信访等类型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4.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惩处。
四、举报渠道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
网址:www.12337.gov.cn.
2.杨陵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杨陵区委政法委:029-87019040;
举报邮箱:ylqshb@126.com
3.部门、行业、镇办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029-87035299
市场监管部门029-87031256
区纪委监委 029-87011004
区委组织部029-87012441
区委社会工作部029-87030501
区金融办029-87012106
区自然资源局029-87033164
区住建局 029-87012504
区交通局 029-87012531
区教育局 029-87012115
区民政局029-87012346
区农业农村局029-87012326
区生态环境局029-87045819
区卫健局029-87012361
区文旅体局029-87016372
揉谷镇029-87041016
五泉镇 029-87094746
杨陵街道办029-87093143
李台街道办029-87030090
大寨街道办029-87061555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如实反映相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特此通告。
中共杨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