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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来源: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15-05-06 09:00
访谈主题: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2015-05-06
访谈嘉宾:
摘  要: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文字实录

嘉 宾:王农 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简 介:介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及我省目前实施的总体情况,对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主持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西部网为您联合带来的“在线访谈”直播节目,我是主持人张明明。那么,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关键词是小微企业,众所周知,小微企业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让小微企业快速发展,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比如以政策支持促进小微企业朝着健康方向快速发展;再比如税收优惠,那么我们省国家税务局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鲜为人知的工作来促进我们的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那么今天我们在现场就相关话题进行一个互动,也希望网友积极参与进来,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来到我们现场的嘉宾,就是我旁边这位,他是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农,先和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 [2015-05-06 09:37]

[嘉宾] 王农: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2015-05-06 09:37]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在开始首先给我们普及一下什么是小微企业? [2015-05-06 09:38]

[嘉宾] 王农:小微企业,顾名思义是指小型微型企业,在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的统称。2011年7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一次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设定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三个指标,根据行业特点量化了划型标准,具体明确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范围。但是小微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范围和其他部门的小微企业的概念略有不同。 [2015-05-06 09:38]

[主持人] 主持人:说到这,我想网友朋友的兴趣就来了,国家为什么要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呢?出台这些优惠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2015-05-06 09:39]

[嘉宾] 王农: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让他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有力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仍十分复杂,小微企业发展的好,就能更好地发挥出繁荣市场、扩大就业、促进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积极落实国务院部署,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收管理服务措施,让国家的优惠政策切实变成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 [2015-05-06 09:39]

[主持人] 主持人:对,说到这个“真金白银”四个字,确确实实把一些实惠、福利给了我们小微企业,那么这是一盘大棋,如果具体到国税部门,支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呢? [2015-05-06 09:42]

[嘉宾] 王农: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国税部门主要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现阶段国税征管的税种适用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对小微企业“量身定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增值税方面,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次纳税其销售额不超过5千元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个讲增值税方面。第二个讲一下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在享受20%优惠税率的基础上还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第二类是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出台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同样可以享受。主要优惠有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扶持农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社会保障等政策。同样涉及两个税种,一是涉及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有软件产品即征即退、销售自产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安置残疾人等优惠政策。二是涉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促进就业等优惠政策。

除此之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工本费和领用发票的工本费,一律免予收取。小微企业同样享受这个优惠。 [2015-05-06 09:42]

[主持人] 主持人:听您这一介绍,在优惠方面是非常细致的,那么在执行和落实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2015-05-06 09:45]

[嘉宾] 王农:我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税环节,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有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省国税局门户网站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栏、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宣传栏、LED电子滚动显示屏、税企QQ群以及纳税人学校等多种途径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得以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优化纳税服务。就是简化办税程序,及时兑现税收优惠,特别是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政策落实。比如,为了减轻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我们对电子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升级后的电子申报软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实行自动监控,根据企业填报的应纳税所得额额度,可以自动填写相关栏目数据,就是自动生成。  

三是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省局组织了2次针对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通过征管系统查询、电话调查和实地走访等方式,摸清小微企业的税源底数,采集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动态管理档案,为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打好基础。通过这几方面工作,提高了优惠政策的受惠面,真正释放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红利。 [2015-05-06 09:45]

[主持人] 主持人:听起来确实是“立体式、全方位”的做这项工作,确实是不容易的,说到这,我想很多创业的企业家就在想,或者网友朋友们会问政策实施后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2015-05-06 09:47]

[嘉宾] 王农:从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国税系统2014年共为小微企业减税9亿元,其中增值税7.9亿元,所得税1.1亿元。从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来看,增值税受益户数36.2万户,所得税受益户数3.4万户。 [2015-05-06 09:47]

[主持人] 主持人:确实从大数据里面,我们能感觉到,9亿元,确实为小微企业把“真金白银”省下了,下面请王总给网友们解答一个疑问,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解读,也许有很多在线的网友还搞不清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请王总给我们解读一下。 [2015-05-06 09:49]

[嘉宾] 王农:小型微利企业不同于小型微型企业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规模,纳税人所属行业是工业的,资产规模要求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其它行业的,资产规模不能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能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企业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就是税收上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了。 [2015-05-06 09:49]

[主持人] 主持人:对,那么在这有一位“我是一条鱼”的网友提问:他们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件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吗? [2015-05-06 09:50]

[嘉宾] 王农:他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与其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无关,这两个是两个概念,没有关系。 [2015-05-06 09:50]

[主持人] 主持人:有个叫“黑土地”的网友提问,小微企业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需要什么程序? [2015-05-06 09:51]

[嘉宾] 王农:这个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在今年3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该《公告》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在申报软件中根据纳税人填报数据自动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就自动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15-05-06 09:51]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听您这一说,小微企业不用在提前审批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了吗? [2015-05-06 09:52]

[嘉宾] 王农:是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不用再进行审批程序,企业自行申报备案即可享受。 [2015-05-06 09:52]

[主持人] 主持人:还有一位网友问,他们公司企业所得税属于核定征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2015-05-06 09:53]

[嘉宾] 王农:不管是查账征收的,还是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05-06 09:53]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对于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它怎么享受优惠政策? [2015-05-06 09:54]

[嘉宾] 王农:核定征收主要分为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定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2015年第17号公告中相关规定执行即可。对于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定额征收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小、核算也不是很完整,为了不增加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我们采取了调整核定税额的办法,在原来核定税额的基础上,直接核减应该减免的税额。年度终了,也无需再报送相关资料。 [2015-05-06 09:54]

[主持人] 主持人:这有位“清华同方”网民朋友问,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的时候是否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呢? [2015-05-06 09:55]

[嘉宾] 王农: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中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所得税的时候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15-05-06 09:55]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小型微利企业除了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还有资产总额和人数两个条件,这两个指标如何来计算? [2015-05-06 09:55]

[嘉宾] 王农: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一个就是“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2015-05-06 09:55]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有一些小微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得不到位等等一些原因没有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年度申报又结束了,他还有机会享受优惠吗? [2015-05-06 09:56]

[嘉宾] 王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意味着它们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权利消失。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时没有享受优惠的,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还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同时,税务机关也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提醒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按政策规定要求,补充报送资料后,就可以享受了。 [2015-05-06 09:56]

[主持人] 主持人:这里有一位叫“机器人”的网友提问,他问的比较细一点,说是通过自行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确实简化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备案手续,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但是备案的时候还要对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项目进行填报,他们觉得这个填报起来是有难度。 [2015-05-06 09:57]

[嘉宾] 王农:考虑到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政策调整后,小微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了变化,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5-05-06 09:57]

[主持人] 主持人:有位网友朋友说了他是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2015-05-06 09:58]

[嘉宾] 王农:作为个体工商户、包括合伙企业,因其经营者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范畴之内。 [2015-05-06 09:58]

[主持人] 主持人:像非居民企业能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05-06 09:59]

[嘉宾] 王农:这个根据国税函〔2008〕650号文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这个优惠政策。 [2015-05-06 09:59]

[主持人] 主持人:刚才您回答了一系列关于小微企业在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我们接下来再请王总回答一下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方面的问题。又有一个网友提问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是否需要办理减免税备案? [2015-05-06 10:00]

[嘉宾] 王农: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者审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即可享受免税优惠。也就是说,纳税人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就可完成备案,享受优惠政策。 [2015-05-06 10:00]

[主持人] 主持人:这样的一个方式确确实实少了很多手续。 [2015-05-06 10:01]

[嘉宾] 王农:你申报的同时也就是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开始。 [2015-05-06 10:01]

[主持人] 主持人:我想很多朋友会豁然开朗,原来这么方便,那么又有一位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我是新成立的小规模企业,但是我们属于季节性的行业,有时销售额多,有时销售额少。他打了一个比方非常好,比如3月的销售额超过3万元了,但预计4月份销售额到不了3万元。如果4月份销售额没到3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2015-05-06 10:01]

[嘉宾] 王农: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免税的。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月销售额”是按月来计算的,哪个月符合,哪个月就能享受。 [2015-05-06 10:01]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对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如何来确定起征点销售额? [2015-05-06 10:02]

[嘉宾] 王农: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中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2015-05-06 10:02]

[主持人] 主持人:非常明确,像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15-05-06 10:03]

[嘉宾] 王农: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015-05-06 10:03]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还有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有什么规定呢? [2015-05-06 10:04]

[嘉宾] 王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税款。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另外,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收入(如销售蔬菜、肉禽蛋等免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普通发票。 [2015-05-06 10:04]

[主持人] 主持人:这样一来也省了不少钱。 [2015-05-06 10:04]

[嘉宾] 王农:对。 [2015-05-06 10:04]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又是如何规定? [2015-05-06 10:05]

[嘉宾] 王农:按月、季申报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当月累计(含本次)开具发票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予以免税代开普通发票,不需预缴税款;当月累计代开达到3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应一并累计预缴当月代开发票税款后予以代开普通发票。 [2015-05-06 10:05]

[主持人] 主持人:有网友朋友问,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5-05-06 10:05]

[嘉宾] 王农:这个答复是明晰的,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2015-05-06 10:05]

[主持人] 主持人:这听起来灵活机动,非常人性化。有网友朋友问道,营改增的企业,符合条件也能免增值税吗? [2015-05-06 10:06]

[嘉宾] 王农:可以,只要是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即可免征增值税。 [2015-05-06 10:06]

[主持人] 主持人:最近咱们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增值税发票开票方式将要发生一个很大的改变,很多纳税人朋友不了解这项业务,同时也想知道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日常开票都有哪些影响? [2015-05-06 10:08]

[嘉宾] 王农:这个按照纳税服务的要求,为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化开票操作,优化网上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对目前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进行了整合,自今年4月1日全面推行。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发票的升级版,它主要是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整合,同时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网络化发票开具、发票验旧、发票报税、发票真伪查验、纳税申报等事项,升级版推行后将逐步取消纸质发票。纳税人置换或初次购买专用设备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简单说就是“纳税人垫付,国家买单”。  

对于小微企业纳税人担心对自己的业务会产生什么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总函〔2015〕199号文件精神,对于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存量主要是指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的纳税人),可暂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同时对于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没有任何影响。我局将在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中认真为小微企业做好服务,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小微企业纳税人在发票升级版工作中平稳过渡。 [2015-05-06 10:08]

[主持人] 主持人:这有一个案例,说他是个小微企业,给对方开局了一笔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那边不要了,但是税钱已经交了,他想问问,对方不要了他能不能免税呢? [2015-05-06 10:09]

[嘉宾] 王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015-05-06 10:09]

[主持人] 主持人:有关网友提问我们就先回答到这里。那么,王总,结合今年的税法宣传月,咱们省国税局在强化政策宣传,保障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知情权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呢?给我们介绍一下。 [2015-05-06 10:10]

[嘉宾] 王农:结合税法宣传月活动,我们开展了以“助小微,强服务”为主题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政策优惠上门活动、一次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答题活动、一次在线访谈活动,本次活动就属于“五个一”活动,在省局网站开辟一个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和开展一次贯彻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先进人物事迹评选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进一步传递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导向,增强创业者信心。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 [2015-05-06 10:10]

[主持人] 主持人:像刚才王总说了,今天也是普及知识很好的方式,那么在宣传月里,其实很多活动大家都可以关注,确确实实省国税局不光为创业者保驾护航,同时有一个普及概念在里面,所以大家都可以去细致了解,那像咱们省国税局为帮助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了很多服务措施,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在具体申报中感觉到“怕麻烦、不会算、怕不公”,针对他们的心理病,咱们有没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2015-05-06 10:11]

[嘉宾] 王农:在这方面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服务纳税人,促进优惠政策落地。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改革等措施,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要求纳税人另行报送备案材料,从源头上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二是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信息化优势,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人,提高办税效率。

三是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跟进服务,帮助纳税人进行申报,提高优惠政策受惠面。

四是严格定额征税管理。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2015-05-06 10:11]

[主持人] 主持人:听了这四点,我想很多小微企业的“怕麻烦、不会算、怕不公”的心理病可以解除了。那么在今后的时间里,我们国税部门还将推出哪些服务小微企业的具体措施呢? [2015-05-06 10:13]

[嘉宾] 王农: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便民办税 春满三秦”行动,围绕“公开、增效、提速、减负”的目标,打连发、呈递进地推出系列服务措施,让服务春风常吹、常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年3月16号,我局联合地税局公开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监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继续精简审批事项,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变相审批反弹,推进税收审批结果公开,有效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权益。

二是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今年全系统的“一号督查”事项,对落实政策中出现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以内部绩效考核推进优惠政策落实。

三是完善征纳沟通渠道。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政策咨询台,实行“首问责任制”,主动接受和处理企业咨询。同时加强“12366”服务热线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咨询辅导力度,完善网站功能,让纳税人在遇到困难时能迅速联系到国税机关,并及时解决。 [2015-05-06 10:13]

[主持人] 主持人:那么为了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咱们国税部门如何及时的处理纳税人的诉求? [2015-05-06 10:20]

[嘉宾] 王农:这个为了全方位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同时,依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各地税务机关有专人全程负责这项工作,并于接收当日进行转办,在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015-05-06 10:20]

[主持人] 主持人:今天非常感谢王总来我们“在线直播”的节目当中,给大家耐心的、细致的来解读这些政策和法规,也把一些案例给分析了一下,我想很多网友听的很清楚,对于我这个外行来说,争取有时间多关注咱们国税方面的相关知识,也使我自己得到一个解读,省国税局还有一个“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所以大家在听到好多不明白的地方,也可以拨打“12366”进行咨询,那么再次感谢王总来到我们“在线访谈”直播间,以后有机会再来做客。 [2015-05-06 10:22]

[嘉宾] 王农:同时在这,也感谢各位网友,多年以来对我们国税部门工作的支持,同时欢迎各位网友及时对我们国税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各位网友,谢谢主持人。 [2015-05-06 10:22]

[主持人] 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就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再见! [2015-05-06 10:24]

[嘉宾] 王农:再见。 [2015-05-06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