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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161027T5OS
来信时间:
2016-10-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医保异地报销
信件内容:
我是李台街道办徐西湾村村民,在杨陵参加了合疗。今年以来我一直在上海打工,10月份因患急性阑尾炎在上海医院住院,花费一万三千多元,请问能否在杨陵报销这笔医疗费,如果能报销,需要那些手续。再次感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10-31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转区卫计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参加2016年杨陵区新农合的群众,可以享受异地住院报销。异地住院参合患者,携带户口本原件、合疗证及2016年合疗交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公章),住院费用清单,完整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证、出院证、出院记录、入院记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手术病人需要手术记录),户主或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分级诊疗转诊制度,外出打工者需村委会打工证明,携带以上资料到所辖区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资料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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