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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YLQ160606K69C
来信时间:
2016-06-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房产证是否两证合一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您的回复我一看到,请领导能给我们业主一个合解释吗?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已经实施土地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出售后土地就应该分割给业主,其他省市早已实施,为什么杨凌就不实施,开发商永远把土地权攥在手里,给业主今后带来很多麻烦。是不是政府领导维护开发商利益,严重损伤业主的合法权益。请领导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尽快实施土地分割权。业主辛辛苦苦奋斗一辈就买了砖头,水泥吗?土地还归开发商的,房子建在土地上,土地和房子应该是在一起的,为什么不能分割给业主。今后业主办理好多事都需要用土地使用证。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6-16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国土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目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规定。虽然我区住宅用地未分割登记,但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屋销售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将不能用于抵押等,业主的合法权益不会因未分割土地使用权而受到损害。下一步,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割登记的,区国土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区国土分局,电话:029-870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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