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国土分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目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尚未有明确规定。虽然我区住宅用地未分割登记,但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屋销售后,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将不能用于抵押等,业主的合法权益不会因未分割土地使用权而受到损害。下一步,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割登记的,区国土分局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执行。详细情况请咨询区国土分局,电话:029-870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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