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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唐**
信件编码:
YLQ1706071SHD
来信时间:
2017-06-0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新分支户进城居住后户口性质
信件内容:
请问咱杨凌区新分支户进城居住后个人户口性质有何转变?对以后村集体权益的享有是否有影响?在线等回复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6-12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城改办办理,现回复如下:
  杨陵区新分支户进城居住后应将个人户口转移到所居住社区,户口转移后原来享有的村集体权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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