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该锅炉为位于常乐东路的杨凌大众浴池所有,该浴池于2010年开始营业,营业面积约200㎡,使用0.12mw的燃煤锅炉一台,每日用煤约70斤。因锅炉设置地点距离东侧小区约10米,产生的烟尘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针对此问题,我局责令其作出如下整改:一是责令该店铺按照要求于2015年12月31日前拆除燃煤锅炉。二是要求该店铺在拆除期间应使用无烟煤建设烟尘排放,禁止使用有烟煤,区环境保护局将在后期加大对该浴池的检查力度,确保周围居民的环境权益。
杨陵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