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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高**
信件编码:
YLQ160412QSFC
来信时间:
2016-04-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五泉镇的拆迁户何时才能有个自己的家?
信件内容:
   五泉至杏林修路对部分村庄住户的房屋进行了征收拆除,已时过3年多,为何迟迟不能安置新房?不能交房为何在发放房屋拆迁款项时将安置房房款已全额扣除?为何政府的一次次承诺都成了泡沫?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4-20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五泉镇政府办理,现答复如下:
  1、五泉镇安置小区为示范区城投公司承建,一期小区839户已全部安置,二期小区17栋楼已全部竣工。目前二期小区水电气暖等工程正在进行最后阶段施工,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结束移交给镇政府后,便可进行安置交房。
  2、拆迁户在拆除房屋时已经在二期安置房进行了选房,并签订购房协议,因此在结算拆迁(购)房款项时一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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