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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卜**
信件编码:
YLQ1506096YX7
来信时间:
2015-06-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政府采购中存在违规现象
信件内容:
杨陵区政府投资小额资金建设项目入库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于2015年6月2日在杨陵区便民服务中心如期开标,在工程监理库开标时存在:1、开标后招标人现场允许部分参与投标人修改开标一览表,此项违反了《招标文件》3.6-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条款中的“d、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2、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具体的监理服务库中哪一个字库,已经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应该现场废标。而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让其明确(手写在开标一览表上),这是对其他投标人的一种不公平待遇。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6-12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杨陵区政府投资小额资金建设项目入库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在第二标段工程监理库开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和《招标文件》8.3-2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评委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对于评委会要求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和说明是合法、合规的,不存在违规现象。

 


                         杨陵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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