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经转五泉镇政府,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由镇包村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走访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2014年9月至10月,曹堡村结合全区“四化三提升”项目建设,对本村部分村组遗留下的未硬化道路进行全面水泥硬化改造,涉及三组北街道路硬化改造12户村民。该街道全长131.6米,宽4米,分东、西两段施工,其中西段长76.6米,涉及7户;东段长55米,涉及5户(含反映人胡宗发户)。道路硬化改造所需资金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分别由农户、村集体、区财政三部分投资组成。当时,村组开会由各户先行筹资2000元修路,完后等区上奖补资金到位再结算退补群众户,同时推选该街道胡乃奇和曹高仓2人为代表负责修路事项。但在道路施工时,2名代表只先完成了该街道西段7户群众自筹资金收集,而东段5户资金筹资时因个别户间发生纠纷,资金一时难筹到位,故此工队先对西段7户群众门前道路进行硬化。为了不影响工期,之后不久村干部曹周海、曹增平上门收齐了东段5户群众筹资款,工队随即也对东段道路进行了硬化。
为此,在2015年区财政奖补资金到位后,经过核算,曹堡村现已先行对该街道西段7户群众自筹的资金分别给予了521元至621元不等退补。目前,村上正与包括胡宗发在内的去年硬化道路的该街道东段5户群众进行资金核算,奖补款正在下发。同时,就此事经调查组与您本人联系表示同意领取村上退补资修路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