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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YLQ170830GI8Q
来信时间:
2017-08-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揉谷镇庄基证若干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当年揉谷镇田西村归宝鸡管辖时,村委会为村民办理的庄基手续(实际并未上报,没有庄基证,村民不知情),大家都以为拥有合法的庄基手续,近年陆续盖了新房搬了住,并前往派出所办理分户,派出所让带庄基证,于是大家前往村委会,村委会的记录显示手续正常,让去镇土管所办理,大家去土管所问,被告知查无此批庄基,大家为这事不知跑多少次,跑了多久,都记不清了。请问领导,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该怎么维护。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8-31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揉谷镇办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区政策规定,2010年以后杨陵区不再审批宅基地,统一进社区安置。在2014年杨陵区开展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一户一宅,“权属合法,界址清除,面积准确”的宅基地完成了登记发证,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址不清、无权属来源的宅基地未办理登记发证。
如存在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杨陵区国土分局:029-8701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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