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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周**
信件编码:
YLQ1512194AMD
来信时间:
2015-12-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偷工减料
信件内容:
蒋区长你好,我反应一下我们村给猕猴桃搞得节水灌溉,主管网没有铺设,而是接到原来农田灌溉管网上。我想工程结算可能按新铺设管网结算的吧,这样算偷工减料吗???还给有些农户不按装节水灌溉。斜上村三组。等待蒋区长的严查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2-29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主管网没有铺设,而是利用原来的农田灌溉管网和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实际情况是:在2013年6-9月份,我们已在斜上村三组实施暗管输水管网1.87公里。2015年在此基础上实施了微喷灌,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对于已实施范围不再规划铺设主管网,不存在偷工减料问题。关于如何“结算”问题,我们是按照2015年实际铺设的管网如实结算,不可能包含以前实施的主管网。另外,您反映的“给有些农户没有安装节水灌溉(微喷灌)”问题。由于这些田块未在2015年项目规划范围内,我们争取在以后的项目中给予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支持与监督,并在以后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按“三严三实”要求,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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