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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胡**
信件编码:
YLQ150817ZO5L
来信时间:
2015-08-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杨凌新集李家坡非法集资
信件内容:
尊敬的杨凌区政府以及示范区公安局领导;杨凌区新集大队李家坡村以李百智为首,李约志,社羊,林便同伙以年息百分之十五利息诱惑村民以及周边村民,朋友,亲戚非法集资,骗走了老百姓辛苦血汗钱,资金巨大。由于受害人多,骗取资金特大。希望杨凌区政府公安局抓紧时点把老百姓实际大事解决,让杨凌区受害者安居生活,加强执法力度,追逃不法分子,提高办案责任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9-01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转杨陵公安分局,分局高度重视,要求示范区公安局经支队办理。目前,该案件已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民警正在全力依法侦办此案。
杨陵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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