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国土分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有关要求,以下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该建设项目必须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涉及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耕地占补平衡手续,待省政府审批后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按用途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年限为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