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享有产假权益,产假按照《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2017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工作单位支付。 关于产假的办理流程,可根据需要填写《休生育假申请表》,经用工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盖章,交公益性岗位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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