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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张**
信件编码:
YLQ1711179UWX
来信时间:
2017-11-1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公益性岗位产假工资怎么发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请问杨陵区公益性岗位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发呢,休产假办理流程怎么办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11-21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人社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享有产假权益,产假按照《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2017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关于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工作单位支付。
  关于产假的办理流程,可根据需要填写《休生育假申请表》,经用工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盖章,交公益性岗位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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