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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蔡**
信件编码:
YLQ14110173LQ
来信时间:
2014-11-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渭水佳苑采暖问题!!!
信件内容:
497517312 n 区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信件。气候转冷了,又到了采暖季,可是渭水佳苑的住户各个都在发愁,今年冬天怎么过?在这里我想向您反映两个问题,还望能够得到解决。     一是渭水佳苑供暖时间问题。今年物业贴出通知,供暖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3个月),这条与政府明文规定的冬季采暖时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供暖季为4个月)严重不符。另外,通知上还明确说明根据杨管发改发【2014】180号文件标准,采暖收费为5.4元/平米。不按规定供暖,只按规定收费,合理吗?     二是供暖标准问题。国家明确规定供暖标准为18℃±2 ,供暖时间为24小时供暖,不达标可投诉。据业主反映,去年渭水佳苑物业借口入住户少,每天只供暖12个小时,每天晚上12点停止供暖,温度也只有12℃左右,远远达不到国家标准。这让我们如何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以上问题,恳请区长关注,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制止这件侵害业主的事件发生。     下面附上渭水佳苑供暖通知。   渭水佳苑业主         2014年11月1日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4-12-03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渭水佳苑采暖问题转区住建局后现回复如下:
  1、关于供热时间不足的问题,该小区供热采用的是自备锅炉供热方式,小区为新建小区,入住率低,供热处于亏损状态,但是供热时间是征求过部分业主代表的,业主代表的需求不一样,有的需要时间长,有的需要时间短,建议联系街道办社区,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摸底,决定供热时间;
  2、关于供热温度未达标的问题,在供暖后根据实际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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