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区文体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营业场所不能接收未成年人。互联网营业场所监管是由杨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今年以来,杨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加大互联网营业场所监管检查力度,与各经营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分片负责,责任到人,坚持每周不定时开展文化市场检查,2017年上半年共查处案件8起,基本杜绝了互联网营业场所接收未成年人上网现象。结合您的投诉内容,杨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巡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同时,区文体局在每个网吧入口处都悬挂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志牌,上面都有举报电话,欢迎实名举报(87016372),一经查实固定证据,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