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收悉。根据《陕西省公务用公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陕车改发〔2015〕1号)的部署和要求,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度安排和总体目标是: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全省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下半年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改革,实现交通费用节约、公务出现便捷、车辆管理规范、监管问责有效,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参改机构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党政机关完成后再制定政策执行。同时,该方案还明确指出,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目前,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中省、示范区的统一部署下,前期调研、车辆和人员摸底登记等工作已完成,取消车辆全部封存停驶,近期将组织资产评估和集中拍卖,各项工作正积极稳妥推进。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将在上级政策出台后立即组织实施。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