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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YLQ150416CTTN
来信时间:
2015-04-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不能学习安全教育,不能领证回家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          这已经是第三次为了同一件事写信给您了,在4月7/8号就写了信给您,不能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无法领取驾照回家,已经耽误了回家的行程一个多星期了,区区这点事就这么个态度,让我不得不怀疑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了。多次去车管所、西高驾校询问,均被告知不知道下周一能不能领,如果凑不够领驾校的人数,那么下周一也不能领。那就要等到下下周或者再下下下周。如果一年都凑不齐,那就要年底统一学习领取。试问,有什么政策规定必须要凑够人数才能领呢?有什么政策规定驾照是放在考官手里呢?况且我这不是不参加安全教育的学习,只是根本就没给机会学习啊,别说半个小时的安全学习了,学习半天都可以。试问作为一个本应是便民利民的政策,为什么不可以人性化些,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么,这不是故意刁难人么?为了一个驾照,没办法回家工作,没办法赚钱,我怎么生存,我就只能干等一个不能确定的答案么?上次回复说一周可以有一到两次的机会进行学习领取,但是现在是半个月一次都没有,这不是说法不一致么?像我这种特殊情况,工作人员这样的作风、态度,还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官员么?如果实在不行,那么可以我来车管所先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到时由别人代领驾照么?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4-20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转示范区车管所,现答复如下: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四十六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车辆管理所对于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过全部考试的新学驾驶人,根据新增数量,每周安排1-2次领证前教育及宣誓仪式,对参加教育学习并宣誓的驾驶人,由考试员当场核发驾驶证,对未参加教育学习并宣誓的,不予发放驾驶证。对于参加完考试有特殊情况急需领取驾驶证的申请人,可联系自己所在驾校或联系考试员说明情况,考试员会视情况安排学习发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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