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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周**
信件编码:
YLQ151130X53X
来信时间:
2015-11-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爱迪尔成欺骗消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两到你们好,我是一名地地道道外来户,希望在你们杨凌安家落户。于是今年的2015年8月19日我加了我的首付235808.4元,购入了一套105.6个平方的两居室,当时告知我房价是3180一个平米,口头承诺十月一一定交房,可是现在还没交房,这都是小事。这段时间了,有通知我需要补交10494元,给我们说实测面积是110平米,但是他们的测量日期是2015年8月12号的,在他们事先知道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不告知我,现在要我们补钱,如不补钱,房子休想住啊,我买房已经精疲力尽了,这个就是欺骗啊,我希望你们能帮我做主。要是知道这个房子这么大我也就不会买这个房子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2-17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经安排专人调查,了解情况如下:

       1 开发商与购房户签订购房合同时是预测面积,购房合同约定按测绘单位实测出具测绘报告面积结算。这在国家制式合同有规定,且误差在3%以内,按实测结算。

       2、经与开发商联系,如果周先生因为面积误差不愿购买该房屋,可以退房。

       3、经与测绘队联系,房产测绘队测量日期是8月12日,出具测绘结果报告日期在测量日期一周后。

       4、经与周先生联系解释,本人已经理解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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