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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汤**
信件编码:
YLQ150929L1T8
来信时间:
2015-09-2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新农合定点申请
信件内容:
我叫汤建发,男,40岁,系杨凌区五泉镇汤家村人,2000年毕业延安医学院,回乡自筹资金开办汤家村汤建发卫生室, 性质属集体,家属王小丽,2001年毕业于扶风卫校,执业护士,我俩为汤家村村民服务十五年,因汤家村所有村民强烈要求, 现申请新农合定点门诊,解决村民看病难的问题,杨凌卫生局合疗办拒绝办理,杨凌所有个体和集体性质的诊所都是新农合定点门诊,为何我合理合法的事情就办不成,难道政策还对人吗,我村卫生情况比较特殊,杨凌卫生局心知肚明,就是行政不作为,老乡医年过70,花甲老人,服务汤家村上千口村民健康医疗,已经力不从心,按照政策应该退居二线,让有能力有上进心的大中专年轻人逐步接替重任,更好服务广大村民,新老交替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政策要求,杨凌卫生局就是拿着老百姓敷于的权利不干实事,得过且过混日子,老百姓很不满意,汤家村村民联名上书,请求政府解决问题。n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10-15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的留言答复如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2005年在我区试点以来,为了方便广大群众就医,区合疗办结合我区实际,先后审批了131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区,解决了参合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广大群众较满意。但是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批是一件慎重而严肃的事,有着比较严格的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不是所有的医疗机构的申请都能被批准的,更不是所有个体和集体性质的诊所都是新农合定点门诊。特别是自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了合疗资金的监管,对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和准入标准,原则上合疗定点不在审批显得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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