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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刘**
信件编码:
YLQ15091391XQ
来信时间:
2015-09-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申请杨凌区安置房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我是从江西来杨凌五泉镇从事农业种植的技术人员,现有温室大棚32座,小孩也在五泉就学,想在杨凌这边长期定居发展农业,请问区长我们也可否申请政府经适房或安置房?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5-09-22
回复单位:
民政局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杨陵区农民进镇安置办法》和《五泉镇农民进镇安置暂行办法》,安置对象的条件为五泉籍在册农村户口或者有合法宅基地的村民,因此您不符合五泉镇安置条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满意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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