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经转区住建局,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我局立即对该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目前,施工单位已加强了现场管理,改变了施工工序,优先对东临居民区楼层进行砌体施工,同时,对未砌体的楼层采用了密目网进行围挡,防止建筑粉尘及建筑垃圾从高处落入居民区。同时,施工单位对从高处直接将垃圾向楼下倾倒的劳务队进行了批评教育及2000元经济处罚。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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